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新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完成建设后申请执业登记的准中医医疗机构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决定权
省、市、县。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第八十九条: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条件和本细则以及当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行使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申请条件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通过:
3、申请材料依据
无。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六、申请条件
(四)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配备到位且证件齐全能满足开设诊疗科目需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且卫生技术人员构成比例符合要求。
(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八)申请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投资不到位;4、中医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6、中医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和操作规程。
(七)中医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一)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符合相关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及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
材料种类:收原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格式文本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doc、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
无 |
无 |
2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doc、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doc。 |
无 |
无 |
3 |
中医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自有房产提交房产证;租赁房屋提交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凡涉及新、改、扩建的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详见: 示范文本房屋所有权证.jpg、房屋租赁合同.jpg、竣工验收报告.docx。 |
无 |
无 |
4 |
中医医疗机构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科室流程布局标识明确;床位设置分科标注到房间。 |
详见: 示范文本建筑设计平面图.jpg、科室分布图.jpg。 |
无 |
无 |
5 |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出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验资证明.jpg、评估报告.png、评估机构资格证.jpg。 |
无 |
无 |
6 |
中医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医疗机构内设临床科室目录及其专业范围和执业人员,行政科室设置及其职责 |
材料种类:收原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医疗机构规章制度.doc、医疗质量管理制度.png、临床科室及行政职能科室设置.png、行政职能科室职责.docx、卫生技术人员名册.jpg。 |
无 |
无 |
7 |
中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jpg、专业技术资格证.jpg、职称证书.jpeg、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png。 |
无 |
无 |
8 |
中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履历表、任职证明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供。 |
详见: 示范文本签字表、履历表.docx、法人任职证明.doc。 |
无 |
无 |
9 |
中医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分布说明;医疗机构人员名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仪器设备名录和注册证、合格证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床位分布图、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分布说明.docx、卫生技术人员名册.jpg、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jpg、职称证书.jpeg、专业技术资格证.jpg、劳动合同.jpg、仪器设备名录.png。 |
无 |
无 |
10 |
中医医疗机构消毒供应、污水、医疗废弃物处置方案、协议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污水污物处置情况及供应室处置能力情况说明.docx。 |
无 |
无 |
11 |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 |
详见: 示范文本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doc。 |
无 |
无 |
12 |
中医医疗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复印件 |
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设置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提交。 |
详见: 示范文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jpg。 |
无 |
无 |
13 |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
材料种类:收原件。公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申请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登记的提交。 |
详见: 示范文本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png。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制证--取件。
十、审批决定证件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无。
(1)申请: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2)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3)审核: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4)办结: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5)制证: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6)取件: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0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南充市涪江路19号三楼04、05、06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7-233834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
南充市政策法规与科教科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新办)
审查工作细则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标准 |
依据 |
注意事项 |
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
符合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按照实际内容填写 |
无。 |
无 |
2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
已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 |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 |
无。 |
无 |
3 |
中医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
已取得业务用房产权或使用权 |
自有房产查验房产证;租赁房屋查验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凡涉及新、改、扩建的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无。 |
无 |
4 |
中医医疗机构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 |
科室流程布局标识明确;床位设置分科标注到房间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5 |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出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 |
符合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6 |
中医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医疗机构内设临床科室目录及其专业范围和执业人员,行政科室设置及其职责 |
各类制度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符合中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
无。 |
无 |
7 |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
验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8 |
中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履历表、任职证明 |
验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9 |
中医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分布说明;医疗机构人员名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仪器设备名录和注册证、合格证复印件 |
验明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10 |
中医医疗机构消毒供应、污水、医疗废弃物处置方案、协议复印件 |
验明各类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11 |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
验明各类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12 |
中医医疗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验明各类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
无 |
13 |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
验明清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相关药品规定 |
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
无。 |
无 |